為增進全民環境教育之落實,環保署依據環境教育法於101年1月5日環署綜字第1010000224C號令訂定發布「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」,並從101年起辦理第1屆國家環境教育獎評審作業。
「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」,獎勵項目為民營事業、學校、機關(構)「含機關、公營事業機構或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」、團體、社區及個人等6組,期望藉由獎勵對象之增加,鼓勵民間企業、政府機關(構)等共同推動環境教育,擴大參與層面。
為落實地方政府推動環境教育,「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」其作業流程將先由地方政府辦理初審,初審績優者,地方政府先行頒獎表揚,再將第3條第2款(民營事業)及第4款(機關(構))獎勵項目至多取3名及其餘各獎勵項目(團體、學校、社區及個人)第1名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進行複審及決審;每個獎勵項目將選出1名特優者,共計6名,其中團體、社區及個人各頒給獎座1座及獎金,團體及社區特優獎金高達100萬元,個人10萬元;其餘3組獎勵項目各頒給獎座1座。另選出5名優等者,共計30名,其中團體、社區及個人各頒給獎座1座及獎金;其餘3組獎勵項目各頒給獎座1座。
word檔: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.doc PDF檔: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.pdf
環保署自民國81年起推動社區環境改造計畫以來,經過多年努力,社區民眾環保意識已逐步形成,並成為極具特色且活力十足的力量。為提昇及協助績優的環保社區轉型,透過在地人力及資源提供環境學習服務與資訊,作為全國各地社區參訪,學校戶外教學及全民環境學習的場所,自98年度開始辦理「環保小學堂」黴選、輪導作業,遴選出優良社區補助經費辦理環保小學堂推展計畫。
有許多社區透過環保小學堂計畫,聘請專家針對地方民眾講授環保的小秘方例如家具、家電的修繕,延長其使用期限,鼓勵民眾珍惜實源;有些是招募環境教育志工,擔任社區導覽角色、解說工作,發揮愛鄉愛土精神的具體實踐;或是編印、製作導覽解說手冊、網站,介紹社區特色,吸引其他地區之民眾至該社區參訪與學習,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。
環保署將持續推動環保小學堂,希望有更多不同頻型與特色的社區能夠加入,例如都會型、鄉村型就有不同的重點,其他社區可依需要選擇適當場所前往學習。未來環保署也會發掘不同特色的環保模範社區,提升為環境教育的場所,深化環境教育工作,這是環保小學堂未來努力的方向。
PDF檔:109年環保局社區環境調查及改造暨環保小學堂經費編列注意事項V1
社區環境調查及改造計畫為協助社區透過環境調查,找出解決環境問題的方法,希望藉由環境調查與改造的方式,進行社區環境教育扎根工作。